扬州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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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0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09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采用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珠算五级》考试方式不变。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科目、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从10月26日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或《珠算五级》(鉴定)时间从9月21日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6月1日-7月12日(7月12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扬州财政信息网(http://www.yzcz.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