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藉毕业生档案返回天津,需要怎么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30:44
我的户籍在天津市河西区,在湖南读大学。今年毕业了。现在暂时没有找到接受单位。请问,我的档案要是回天津的话,应该把档案放在哪个部门保管?
我问过我们学校的老师了,他们说是由学校统一开出报道证,天津的一般是开到天津的教育委员会。我想问的是,这样的话,我还用拿报道证去天津教委去办理哪手续?
是否还需要拿报道证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一是转至生源地: 许多来自农村的学生就会担心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生源地人事部门一般是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规定有所不同,如辽宁省要求统一派回辽宁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要求统一派回黑龙江省人事厅;上海市要求统一派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市要求统一派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江西省要求统一派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湖北省要求统一派回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海南省要求统一派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统一派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要求统一派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苑锐说,这种转档案的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毕业生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档案留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该政策执行几年来,许多毕业生受益,但也凸现了一些弊端。按照有关规定,毕业生只要与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留校协议,就可以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这种转档案的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其缺点则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转至就业代理: 毕业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签约期限可分为一年至三年,在代理期满前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续签或终止协议。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档案材料保管、查询;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升学、就业、考研、结婚等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代收党费,进行年度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