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私人欠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41:43
我于2008年10月分别借出两笔钱,数额为5万左右 。
借钱的是个体工商户,,当事人签了借条(网上的借条范文打印出来的),约定3月还款 ,我已经多次当面和电话催还,没有结果,拖延至今。
但至今是毫无动静。
目前状况是:
一户已撤场,人难以联系(有其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但我知道其仓库所在地,并且确定内有货品;
另一户是2个人的合作经营店,2个人均在借条上签字,但钱是其中一个借的 ,可以找到当事人。

问题是:欠债人都是外地户口,属于暂住人口,我不清楚其目前实际居住地,这会不会导致法院的文书不易传达。

请问如何处理比较好?能采用尽量合法的手段 ,本人不是专业放贷的,可不可以委托本地的 “商业调查公司”进行催讨??

谢谢!

对方即使是外地人,如果常住某地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再起经常居住地起诉。方然,你也可将被告地址写为其经营的场所,这样法院就有了管辖权!
借款人以实际签字人为准,你可以同时起诉两个人。对于你确定的仓库内的财物,你可以申请法院现行查封!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商业调查公司”进行催讨风险太大
2.我在北京,本人接受经济纠纷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广东胡律师:

1、你可以委托本地的 “商业调查公司”进行催讨,现在很多这样的公司;

2、你凭借条上法院起诉欠债人,不过你没有对方的居住处的话,诉讼也会出现即使胜诉也难拿到钱,最好的是通过“商业调查公司”或其他方式找到此人的居住处及财产状况,然后再起诉,这样有利于你胜诉后拿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