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与刑事案件,谢谢各位友情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9:19:17
我的朋友今年4月份进去了,被判了一年劳教,前几天刚送到劳教所,但现在又发现他身上还有一个刑事案件,据说过几个月还要拉回来判这第2件事的刑事案件,那原来这第一件事的劳教还要在做了?还是等第2件事的刑事案件服刑完了,再回去做劳教???
请各位专业人士专业准确的回答给我,我需要准确的法律知识,谢谢

因一项犯罪被判处刑罚后,又发现漏罪的,要将漏罪审结后与前一罪数罪并罚,一并执行。之前已经执行的部分折抵刑期。
举个例子吧 :你朋友因伤害被判一年(假如),在服刑半年后发现他还实施过盗窃(假如),该起盗窃案件判三年,则要与之前的伤害并罚,假如法院判初两项犯罪并罚三年半,则你朋友之前的服刑半年折抵,即还需服刑三年。

叠加,等吧,好男人值得你去等待

我是劳教所的民警,这种情况应该是先服刑(刑事案件),然后再回劳教所执行剩余教期。

两个行为一并合并处罚,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