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簿公堂的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44:36
高一的语文老师说“对簿公堂”是指一方受审。
而高二老师说是双方受审。
有些词典上也写的双方受审。我想知道到底是一方受审还是双方受审

这个词出自史记:
"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 另外想问这句应该怎么翻译

簿: 记事本, 与现代的"博客"略异, 古代用途很广, 主要有帐簿. 军功簿以及相关的军事文件簿.

对簿: 对帐. 或对军事记录有异议时查对文件.

公堂: 旧指审案大堂, 泛指公开场合.

对簿公堂: 在公开的场合下,以簿为主的各种证据为依据, 当面对质. 泛指评理, 审核, 审查, 甚至"打官司" 如: 夫妻俩一直闹到法庭, 对簿公堂.

是一方受审.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 都可被视为"当事人"的一方受审. 既使法庭错判,被上诉到上一级法庭, 下一级法庭则成为"新的当事人"一方.

大将军. 长史. 幕府: 都是官名.

急: 急忙, 在这里指: 赶快.

大将军指使长史去责令李广的幕府赶快前来对质.

我们语文老师说是在法庭受审,不是打官司的意思 .现在很多人误用为打官司实际上不对的

这是一个成语,原意为在官府上受审问,现多被误用为在法庭上对质或上法庭打官司。
簿:文状、起诉书之类;对簿:受审问;公堂:旧指官吏审理案件的地方。
出处 《史记·李将军列传》:“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也做“对簿公庭”。
在“广既从大将军青击匈奴”片段中通过大将军卫青与李广的恩怨纠葛引出这一成语。王立群教授在央视“百家讲坛”所讲的“李广难封”一集中提到了这一段历史,说汉武帝和卫青是杀害李广的凶手,他们应该为李广的死负责。我们在这里不去讨论这段历史的是非曲直,仅仅是还原这一史实,看到它的本来意义。《史记·李广列传》的记载如下: 南绝幕,遇前将军、右将军。广已见大将军,还入军。大将军使长史持糒醪遗广,因问广、食其失道状。青欲上书报天子军曲折。广未对,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广曰:“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吾今自上簿。”至莫府,广谓其麾下曰:“广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今幸从大将军出接单于兵,而大将军又徙广部行回远,而又迷失道,岂非天哉!且广年六十余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遂引刀自刭。
大将军卫青向南行渡过沙漠,遇到了前将军李广和右将军赵食其。李广谒见大将军之后,回到自己军中。大将军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