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把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给搞了,算不算强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57:51
我有个朋友已经三十多岁了,把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给搞了,而且是双方自愿的,是谈恋爱的,女方的亲人不同意,说他是强奸,请问是不是啊

如果她没过16岁生日 那么 他就是强奸 法律规定 与未满16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 不管女方自愿还是非自愿 都视为性侵犯 政治书上学过的
30多了搞人家16岁的女孩子 他下得去手啊?

我靠这个法律有问题,觉得应该订在16岁.
14,15岁的,真有那么变态的人去碰吗?不怕雷劈?

不算,和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关系即使是自愿也算强奸,但是14以上如果有确实证据证明自愿,那么就不是强奸。

你情我愿的 应该不算吧......

但是30多的搞14的我无言了.........

与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无论自愿与否 都算强奸
成年男性与十四岁上以不满18岁的未成人妇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为罪。

十三岁怀孕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