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间如何房产增予?上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35:48
我们还没结婚,我男朋友准备把他自己买的房子转成我的名字,贷款已经还清了.
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手续~具体应该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
另外,我听说现在增予要上税了?是怎么回事呢?
到底是我被增予后,如果再卖掉房子要另外上税.
还是我在办理增予手续的时候就要交纳一定的所得税呢?
另外多少的税?
另外,手续和材料方面的准备,希望大家说的详细些.

谢谢
该房屋面积已经超过普通住宅0.5平米

关于该交纳的费用应该是多少呢?

以赠予的放肆,以后如果该房屋再买卖比较麻烦.不如以"存量房买卖"的方式(二手房买卖交易)来过户给你.房屋所有权证 身份证 户口本 (或许需要未婚证明) 买卖契约这个到房产部门会给你们 房屋评估报告
房屋登记费用80 交易每平米3元(住宅) 评估费0.4% 契税1.5%(144平以下) 公证费几百块

2009-05-23 12:23强力推荐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