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可以合法多生一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09:24
本人城镇户口、独子、离异、有一子,为县级以上部门批准录用人员;
现准备娶一城镇户口、独女、未婚、未育,私人工厂内工作的女子为妻。
请问我和他还可以多生育一胎吗?
大家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我不是县级以上部门批准录用人员的话,我是必定可以生第二个的,因为我两都算是城镇户口的独生子女,本来就是可以生育两胎的,现在问题我生第二胎有没有与计生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小点相底触?如果不能生第二胎的,请说明是与何法律第几点第几条违反了,请明确。本人如是违法之事是不会干的。

如果你准备取的是农村户口的妻子,而且你的妻子在城镇工作生活5年以上,那就可以。现在你的情况是不可以的

按“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生育原则,你现娶的未婚女子依然享有生育权,计生部门应批准她的生育指标!否则,就是计生部门违法侵犯了你后妻的生育权,她可由你代理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诉计生部门应依法还给她的未婚生育权就行了。

虽不可以,罚款较少,情有可源嘛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