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29:18
我朋友和别人起了点小冲突,那个人叫了20个外地人来打他,我去劝架,结果后脑勺被那些人用石头敲开一个2.5厘米的伤口,我朋友的脖子被啤酒瓶砸开一个2厘米的伤口,我能不能告那个叫人的人故意伤人罪?一般公安局会怎么处理?对那个人会有怎样的处罚?

1.你应当报警,报警是你的权利,接到你报警后,警察有义务为你调查取证。
2.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或者其他,请不要枉下结论,定性的事情是公安机关的事情。
3.至于怎么定性,要看具体情况:
a.先看是否纠纷引起的打架,如果对方无缘无故,惹是生非,见人就打,属于寻衅滋事。持械殴打、殴打多人(三人以上)、造成轻伤,只要符合三者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寻衅滋事是以前流氓罪演化来的,现在刑法上取消了流氓罪,多了寻衅滋事罪,这个可比故意伤害严重的多,寻衅滋事不得调解。
b.认定对方是否无缘无故,惹是生非的依据是看在打架过程中,你方(被侵害人)是否有过错,如果你方开始也是打架的一方,只是后来对方叫了人来打你们,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结伙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
如果你或者你的朋友有人伤势达到轻伤的标准,对方的行为是故意伤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或者你的朋友没有人伤势达到轻伤的标准,是轻微伤,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中比较重的结伙殴打,一般对积极参与的人和造成后果的人都可以拘留的。
4.关于轻伤的标准,你可以搜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看自己的伤是否构成轻伤。但从头部受伤来说,你描述的伤口不达到轻伤标准。
“头皮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5.综合来看,对方殴打你和朋友,有持械殴打行为(拿酒瓶和石头),造成轻微伤,殴打两人,不能构成故意伤害。如果属于无缘无故殴打,定寻衅滋事,但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不可以调解,应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如果认为纠纷引起的殴打行为,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对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一般要拘留,你方有较大过错的,可以罚款500。
6.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处罚,那么对双方的行为该处罚的都要处罚,如果是纠纷引起的,建议双方接受调解。对纠纷引起的殴打行为,派出所是首先进行调解的。

可以的 直接报警 要求赔偿 轻伤 会被拘留的

可以的,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