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周到元代各朝中央政府在地方行政制度建设上有哪些创新之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28:47

周:畿服制(存疑)
分封制瓦解

春秋战国—〉秦汉:郡县制

东晋:三级地方行政体制
取消了郡都尉和郡国军队,以加强层层控制的方法来集中管理。其本意在于加强集中管理,但却形成政令归一的状况,使主要长官的权力扩大。因此,遇到社会动乱,这些地方主要长官便凭借其独自控制的军、民、财、政诸权,而成为专兵擅权的割据者。

南北朝:双轨制
地方官身兼军、政两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因此中央多次采取析州分郡的方法以缩小地方势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权威,在当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

唐:州县制
全国有300余州,州下辖若干县。长官为刺史 ,后期设置节度使,管几个州的军政大权。

宋:形成了路——州——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

元:行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