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人不能判处死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12:59

对,是这样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用付刑事责任

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抢劫,强奸,投毒,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要付刑事责任

满16周岁:完全付刑事责任年龄

满14周岁到不满18岁的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而且不能被执行死刑!!!

一般不会,但14岁以上,本来是可以独立行使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犯了罪大恶级的影响及坏的也说不定哦。看最高院怎么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