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何业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12:43
沈阳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何业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国家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主要机关又是行政执法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法规和规章;在权限范围内拟订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注册登记、核定注册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买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核准、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
七、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监管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九、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负责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指导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