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运输风险与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30:10
•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199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问题:
• (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 (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 (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公司索赔?为什么?

1、平安险只能赔付全部损失,所以免赔。
2、根据近因原则,玉米变质是由于罢工引起的,而罢工、民变是作为附加险成立的,如果只投保一切险的话不应予以赔付。
3、根据保险法中“不能因损获益”的原则,不能再次向A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