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国家接受了日本的战争赔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46:50
各是多少钱?

中国如果接受了赔款应该能得到多少钱?

缅甸:
1954年,日本与缅甸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赔偿缅甸战争损失2亿美元,分10年付清。日本1963年再次向缅甸提供1亿5千万美元的无偿援助和3千万美元的借款,作为变相的增补赔偿。

印度尼西亚:
1958年,日本与印尼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向印尼提供纯赔款2.2亿美元,分12年付清,同时日本将1952年—1958年对印尼出口商品所得的1.8亿美元交付印尼,另外日本在20年之内再向印尼提供4亿美元借款。

菲律宾:
1956年,日本与菲律宾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向菲律宾提供纯赔款5.5亿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内向菲律宾提供2.5亿美元的借款。

越南、老挝、柬埔寨:
1958年—1959年,日本赔偿越南3900万美元,赔偿老挝278万美元,赔偿柬埔寨417万美元,由于当时越南处于南、北分裂时期,钱交给南方西贡政府。

马来西亚、新加坡:
1967年,日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支付5000万美元赔款,各得一半。

韩国:
1965年,日本与韩国达成协议,日本向韩国提供纯赔偿3亿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内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的贷款。

泰国:
1955年,日本与泰国达成协议,日本偿还战争时期向泰国借的54亿日元,另外给予无偿经济援助96亿日元。

其他一些小额的就不再说了。

中国其实是也得到了,我们要简单回顾整个过程:

二战结束之初,中国一直没有放弃赔款,但当时日本的经济已经全崩溃了,没钱,只有用机器设备等实物进行赔偿。1947年起,盟国从日本运走4万余台机器及其他工业产品,有54%的运到中国,如新中国海军第一代指挥舰“南昌”号的前身是日本赔偿军舰“宇治”号,国民党海军时称“长治”号。

1951年9月,在美国的主持下,在旧金山召开了由52国参加的对日讲和会议。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由于抗议美国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会议,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当时苏联和英国主张由受战争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旧金山和会。然而美国却主张邀请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双方争执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