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问题:与人合租,他这月出差一个月。要不要他负担这月一半的房租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41:38
与人合租,她在这个月初的时候出差去了,这个月的房租是她走之前的上个月月底我们共同支付的。这又是月底了,需要交下月房租了,因为她出差没回来,我只能先全额垫付。

她的所有东西还在我这里放着,我给她保管的好好的。

问题就是,等她回来后,我是否应该问她要她应该承担的下月房租(50%)?

简言之,问题就是:合租中某方出差需不需要付出差期间本人应该承担的房屋租金?

毕竟这个月她基本没咋住,跟她要我有点不好意思。谢谢各位大哥大姐了。

出差是他自己的事情,她当然要出房租,水电费,你可以适当多出点,毕竟人家没住。房租是应该出的,她也会出的。这个应该没问题。

要出的,虽然她没住,但是并不是你不让住,是她自己的原因,所以这个房租她还是要出的,水电费,你自己出这样公平点。而且在她不住的时候你并没有把房子租给别人啊,还是给她保留东西的,所以从那个角度他都要出钱的。

当然要向她索要的~而且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只是垫付,房租并不是交给你,而是交给房东。她如果有意见,让她去找房东说理~
你问这个问题等于你把房东的问题揽到自己身上了,何苦呢?

要的`她出差是她的事`,,,就算她是一个人住`也不可能出差一个月`就不租了吧`

肯定要要~住不住是她的事,即使她不在,她的东西也在,是她在租房的凭证!而且她并没表示以后不租住了,如果不租,拿着这一个月的房屋空置既不能租给别人,又要给她留着。理所应当要给!

必须得交 如果..是吧 那也没办法 法律上讲 她必须得交 至于具体情况你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