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故意打人 致人重伤 可以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0:48:22
雇了5到6个外地人故意打人,致人现在在医院重伤,骨折之类的。
雇凶的人现在失踪,人不知道在哪,已逃跑3天,请问这人可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最好详细一点,各位帮忙。谢谢!
越快越好

雇凶打人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雇主和凶手构成共犯。以其对受害人造成的结果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他没有亲自动手,但结果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他是案头!!

废话。肯定要的

肯定的!!!

骨折还算是重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