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众斗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35:59
由于对方房屋违建问题,我方阻止其建造,遇当日为星期六,城建等部门不上班,对方纠集100余人在我方家里3楼平台,我方也叫了几个亲戚防卫,由于势单力薄,对方把我方打成一个重伤,四个轻伤。事情发生期间,我方已经报警阻止其行为,但是对方在警察在场处理的情况下还是把我方打了。现在,警方作我方为聚众斗殴调查,是否合理?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因此你们这只能是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的行为。造成伤害的算故意伤害。

不合理,对于警方的行为你们可以在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后到法院去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