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指点,法医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8:22:21
我左大腿内侧被人用斧头砍伤,刀口4cm,脂肪封两针,外皮三针。请问法医鉴定是那类伤情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肢体损失达到以下程度的,构成轻伤: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百分之六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 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 庶跗关节脱位。 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肌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法医你好,请问颅内出血和后脑线状骨折,有的时候还有头晕和头疼的症状,这伤情严重?是几级伤残?还有一个问题还要麻烦法医,我一个朋友他小腿小骨骨折如果要定伤残的话能上等级吗?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的。
只是民事责任,就是拿两钱就没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