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弟弟关半个月对不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19:53
我17岁,家在农村,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和村民发生矛盾,把村民打伤,被法院判了一年有期,附带民事 赔偿费若干(这个是判我的父母给付赔偿)。09年2月份从看守所出来后,我就去广州打工.对方又提出后续治疗费用2W,因为我的父母和我都在广州,弟弟在农村家里,法院就逼我弟弟签了一个赔偿协议(这个有效吗?),之后弟弟也来广州了。6月24日,我弟弟回农村收麦子,受害者又带着法院的人把我弟弟抓起来,要拘留半个月(以之前那个赔偿协议为理由),这个合法吗?
把里面的 “弟弟”两个字换个“哥哥”
我哥哥签的那个协议,不管是不是被逼迫的,都是无效的对吗?

法院就逼我弟弟签的赔偿协议无效,
针对法院非法居留,可以提起行政赔偿。
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你弟弟看来已经成年,看来就不存在————法院逼我弟弟签了一个赔偿协议(如果当时不签估计当时就抓起来了),除非是带有欺骗性质的赔偿协议当事人不明白后果可以推翻但很难,!!!!!!!!!看你的问题补充是你你弟弟签的协议,把你哥哥抓起来了????????那样肯定是不对的啊。。。建议找律师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