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56:11
我公司 一次性支付10年的手机广告\移动商街关键字费用,是否要作10年摊销
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帐务上是应作10年摊销的,但如果直接在当年全部作费用,在税法是否允许扣除?

其实没有必要去做10年的摊销,买的10年的目的首先给自己打好品牌,在移动商街上建立自己良好的信誉,这过程其实是花不了多少年限的。然后不要认为剩下的时间是白买了,你可以作为一种品牌保护,或者可以将移动店铺进行招租
(个人观点)

说实话,现在手机网络根本就是只能等3,5年后才能初步成型。像移动电子商务这种,特别是手机商铺,想要靠这方面从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那是不可能的。大企业注册那是想保护自己的品牌,现在注册只是想先放着也不差那点钱。小企业买了大多数人几乎等于白把钱丢水里,几乎没效果,少数小企业注册后比较有去经常操作宣传的也都不一定能把注册的钱赚回来。
说穿了用友现在卖实名3年了,肯定是把研发的钱赚回来了。都3年了,大多数人都还不知道移动商街,只有少数买过的才清楚。可见影响了太低了,再过几年如果还是这样,估计用友就甩手肯定不做了。
就像中文域名,开始不也说是国家弄的,开始那么好卖,现在不也没什么人要买了。还是影响力太低了,非常多人都不知道这东西,肯定实行不了。
想靠投资的那只能是个别的,多数想投资的都是买了在手上,用又用不了,卖又卖不掉。
如果你已经注册了,那就不要瞎操心了,就当是白丢了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