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没有办理转移能算累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08:28
从山东上保险8年 中断一年 没有办理转移 又重新从天津上保险 请问可以补办转移手续 把两个保险衔接上算累计可以吗???

详细:我父亲从山东的时候单位给上保险,但是后来我们家来到天津,变成天津户口,没有办理社保转移,又从天津上社保。
请问当时没有办理转移,而且中断一年。现在可以个人补缴上吗?
可以累计算吗?

请懂的人讲详细点。谢谢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社保没有办理转移,当然没有办法累计。建议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在另一问题已有回复,应该是同一人吧。

1、只有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才能累计算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不办转移,没法累计的。

2、中断一年,估计是补交不上了,但影响不大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的,只要符合转移条件,随时可办理转移手续。具体转移事项参见另一问题回复,或直接咨询天津社保中心。

是要转移后才能累计计算,现在转不合算,因为目前只转个人缴的,单位缴的不转,不过暂时不转也没关系,等新规定出来再转.中断的如要补没转前得到山东补,不补以后转好后也可合并累计计算的.

不明白什么意思,在本地区(同城)无需转移,都累计在你的账户中。跨地区不会回自动累计,而且必须另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