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01:47
未注册商标 红运.蜘蛛王 对注册商标 蜘蛛王 构成侵权吗(两个商标的商品是同类的)?若构成,经销商该承担那些责任?若不构成,经销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注:该商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有三包!

构成侵权,不过经销商在有证据证明此批货物具有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有时候法院会下达行政处罚。

你好!朋友

蜘蛛王是驰名商标,只要跟“蜘蛛王”沾边都会判无效的。
红运.蜘蛛王算侵权的。

如你所述,经销商侵权但不赔偿。

这种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经销商要承担行政责任,即要被处罚。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入,而且是从合法渠道购入的,那只能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1、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这说明红运蜘蛛王已经侵犯了蜘蛛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罚款幅度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侵权商品是必须没收的)。

2、法律有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两个商标构成是否近似,我看要具体标样,如果按你说所只是单纯的汉字,那属于侵权。
经销商构成侵权,但是明知故意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只需停止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