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予撤诉裁定的申请再审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44:40
我单位因与其他单位发生法律纠纷而作为原告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单位伪造我公司公章做了一份虚假撤诉申请以致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由于撤诉裁定中所认定的我方撤诉理由对于重新起诉十分不利,故有必要申请对于该裁定进行再审。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持?新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九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是否适用于该情况呢?

涉及刑事犯罪,可直接报案。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九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是适用于该情况的。

两年内可以申请再审,本案中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九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法定理由。

这种事还有,见识了,建议边申请再审边报案,这是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

你可以申请高法调查此事,你可以继续告。如果法院办理的,他们现在不说明这个事情,你可以告他们当时办理此事的相关人员。不过你们要有充足的证据才行。要证明你们的人员没有参与撤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