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怎么才算可以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45:39
我两年前出车祸,到现在快两年半了,不过现在腿上还有钢板并没有全

喻。在2008年年终医生对我的腿骨折

进行了一次复查。总之是我认为没什么问题了钢板我想过几年或久一点拿也

没关系,所以我到我我工作的单位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公司去要求赔偿了。这

个意外保险是什么种类,我也不知道/只知是单位给投保的就是那种花几十块

还是一百块钱那种吧。钱在2008年年底也拿到了。保险公司也算是和我两清了吧。

但是没想到我在快过年时摔倒了。在今年3月份我又去了医院拍片。才知道要

重新动手术钢板固定松动了。住了十几天院花了一万多块钱。我不知道是否这

个意外保险还可不可以给我报销这笔钱。说实话我有点困惑因为上次已经算是

赔给我了。而且今年工作的单位换了一个公司投保。

懂保险的朋友给我点意见。。。
在今年的住院时。才知道骨折处并没有完全喻合。所以还进行了殖骨手术。

我学金融的,对保险有些了解。
你说的比较简单,意外类保险分(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注意区分,非常重要。。。。好多纠纷和不解就是不了解两者区别导致;前者是对因伤害而导致以后因工作能力下降收入降低进行的补偿,是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的,后者则是因意外伤害花费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你投保应该是意外医疗类的,最佳建议便是:
1.看下第一次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字眼对比一下实际情况
2.第二年投保的保险如果满足一定情况也有可能是赔的,你先了解下合同看看了

意外保险一般是一年期的。
意外保险有如下规定: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保险责任终止。

你的意外伤害是发生在2年前,你如果没有续保,那么已经超过180天,保险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有继续买保险,可以理赔。

你如果换工作换保险公司了,那就要看费用是再换工作前发生的还是换工作后。如果是之前,还可以找原来的保险公司赔偿。(当然要看你原来是什么险,不过像你说的好像是医疗险,那就可以陪)

现在的公司跑保险赔不赔就只能看现在的合同了……你可以咨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