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没还上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9:04:23
朋友06年在信用社贷款,当时我做的保人,当时有3个保人,我是3保,现在贷款人跑掉了,现在信用社起诉我,请问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为什么06年贷款的事现在才找我。。。。
我是3保,也是需要承担三分之一吗。。。
如果不还会怎么样呢

你所签订的应当是保证合同,我国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具体概念如下: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
连带保证人简单的说就是与被保证人在法律上负同等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你索要欠款)
一般保证人简单的说就是补充责任,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穷尽法律上的救济后(包括诉讼和强制执行才能像一般保证人主场债权)

您提到的“1、当时合同签订时是朋友同学要求我们先签的字后写的其他内容,而且签字的地点不是在信用社,也没有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场,更没有信贷员向我们解释责任。”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况的话,可以以重大误解或其他理由撤销合同,因为您当时是先签字再拟定的合同,您对该合同没有意思表示。

Q1:一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都是连带保证合同。您现在作为连带保证人,理论上如果5人保证的范围都一样的话,应当5人平均分配责任。

Q2:如果对方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应当会被限制交易。
Q3:按揭房因为银行有担保物权且在先所以是否会被法院拍卖取决与您按揭贷款买房的银行是否同意,毕竟他在这个房子上有担保物权。

1、现在才找你是因为越往后信用社的利息会越多,并不过诉讼时效。
2、3保要看你当时怎么约定,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平等的话,那就每人承担1/3的连带责任,负责帮助逃脱的债务人还清债务及利息。如果按顺序担保的话,那就先追缴第一顺序担保人的责任,如果无能力偿还,再追缴第二顺序担保人责任,还无能力还清债务,才会追缴你的责任,所以,请仔细看下你的担保合同。
3、如果不还,信用社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直到可执行财产能改还清所欠信用社债务为止。

1.只要在诉讼时效内,信用社想什么时候找都可以

2.关于承担责任的问题,得看当初跟信用社是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没有约定,那么三各担保人承担的金额都是全款

信用社想找哪个还,就可以找哪个还

如果不还,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你名下的个人财产,比如存款、房子等来还

为什么06年贷款的事现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