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考核功率因数与不安装分时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01:20
我处所在鲁西一县城,全县安装分时表的企业仅20家左右,考核功率因数的企业仅几十家,据功率因数考核办法与山东省峰谷分时管理电费办法,100kVA以上变压器容量的企业何止百家?工商业户何止千家?供电公司以会引起亏损为由不全面进行考核,应由谁来监管?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功率因数只是摆设? 利率电费法律规定怎能说成优惠政策?

有很多用电类别,是不执行分时的,也不考核功率因数。
特另是分时表,谷电价,带优惠性质,供电企业可以不执行。
功率因数可以做为优惠政策,也可以不执行的。供电公司的一切行为是企业行为,不承在“不作为或渎职”的问题。

我可以负责给你说,在中国这种“优惠政策”到处可见。作为企业他愿意少收电费。谁也没法。这类企业为地方供电企业非国网公司的。
就向手机的“来电显示”国家是允许收的,但企业就不想收,不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