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交强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57:18
事发当天,我和老婆,儿子骑摩托车和一辆三轮车(车上只有车主)碰撞,我和老婆花费来三万多医药费,且我是九级伤残;对方花费来八千多。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我老婆,儿子无责任。我们双方都只办了交强险,我想问下,我(或我老婆)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吗,大概能获得多少赔偿!麻烦了!

同等责任各自负责,你应向你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先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咨询。

对方保险公司会赔给对方 1.5万 你要向对方拿钱

当然可以,在下列限额内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