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有轻微伤害,稍重一方要求赔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7:53:25
女双方因为口角发生争执,我先动手打的人,他也回打,2人身上都有伤,他一会说心脏反了一会说头疼,但还在那大声嚷嚷,我爸爸说陪他几百他不行,要3000,我们不给,他去看病了,我想问俩方都有过错,所以我不想赔偿他,会是什么结果,会拘留我吗?起诉我的话会怎么样,大家帮帮忙,是他先挑衅的!

这样的事讲不清,你认为对方什么事都没,但对方就是讹你你也没办法,虽然是她挑衅的,但是你先动手的,前面属于争执,动手就属于侵犯了。你打人家,人家受伤属于正当防卫,你属于攻击。在道理上你就吃亏了。

开始是争执,但你先动手就理亏了。如果他报案的话,恐怕会拘留你。既然你也有伤,最好有医院的门诊病历,然后你再去派出所开证明再去公安医院做伤情鉴定,如果你的伤比他厉害,你又能证明是他先挑衅的,就算他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