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年半没给我交社会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47:30
2008年1月1号新劳动法要求公司必须给工人交社保。迫于这样的法律公司和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按月扣我们个人该交的那部分钱。但扣了半年时公司说我们几个户口没在本地的交不上,要交只能按农民工交。我们考虑后同意这样交也行。可过了几个月爆发了金融危机,公司效益不好,我们的社保还没交,一直拖到现在。我想知道按劳动法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办,我能向公司要求什么补偿,希望专业人士帮忙。

1、不是2008年新《劳动法》出来后,公司才必须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是国家从1996年底实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必须由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迫于这样的法律公司和我们签定了劳动合同``”
  难道之前公司一直没有和你们签定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那么从形成劳动事实开始,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城镇户籍的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户籍的参加综合社会保险,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参保者户籍不一样(以后要凭户口本领取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缴费金额不一样、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也不一样。
  4、“户口没在本地交不上”
  这有可能只是公司的一个借口。其他地方社保政策怎么样我不知道,但至少四川地区来说,只要公司在哪里注册营业执照,那么其公司就应为职工在当地的社保局参加社会保险,是不需要提供参保职工的户口本的。且外地户口同样可以参加社会保险,根本没有户口限制的规定。
  5、金融危机形式下,各地方社保局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比如降低某些险种的缴费比例、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制作养老本、医疗卡不收取工本费等等。但这些并不影响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即使公司有困难需要缓缴社保费,还要看当地社保局有无相应的政策出台。而且需到社保局申请,社保局批准后方可缓缴。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时间段支付双倍工资,当然你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劳动事实的存在。比如收集好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记录、加班值班记录、公司一切与你有关的信息资料。
  你可以要求公司立即为你补缴社会保险,从签定劳动合同时间起。如果公司拒不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社会劳动保障局等单位投诉。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公司理由不是法律免责事由。

这是有劳动法规定的.必须交,公司效益不好得交.公司效益不好可以工资少开.但保险必须交的.这是每个人必备的.可以寻求法律,但如果你还要在这个公司干。就不要出头。或集体反应
这是公司扣下了。反应一下应该是会给交上的。否则他是有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