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房主想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54:03
我租给同在小区的一位业主房子,他说父母来住。现在人来了,他父亲似乎病重,我母亲很在意,怕有人死在我家,所以我想违约。

合同签了半年,押二付一的,我提出违约应该处理,合同没有写违约责任。
另外他未告知我来住我家的是病人,这个事在租房时是否应该告知我才对
房客并不想走,我提出了免费在我这1个月,再补偿600元,他也不同意搬,我不想我妈心里涝病,所以有什么办法能让她们搬走?

从你说的情况来说,可以认为对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具体解释如下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而且无论何种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好好和房客商量一下吧。

遇到房客不想走的情况,即使房客违约(更不要说是房东违约了),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话拖个半年时间是不成问题的。

找几个弟兄,每天半夜两点去敲他的门,每隔一小时去一个人,开门就说找错了,连续几天估计他就受不了,搬走。
这事正经解决办法不中,就得以毒攻毒!

只能是协商,你也不能给人强制搬出去啊。法律上来说,人家有没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