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成本法控股子公司分配了现金股利,合并报表时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2:59:29
请详细说明调整分录,计算方法,这个月我就要实务操作.
一楼大侠回答的看明白了,非常感谢.可是,我遇到的情况比较特殊:
子公司上年实现的利润,在本年度分配了现金股利,我是否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情况应该有所不同吧.
A公司08年实现100万元利润,09年分配股利90万元.
08年由于未分配股利,我按借:长期股权投资100 贷:投资收益100做了处理.
09年分配了90万元股利.
我做了账务 借:银行存款90 贷:投资收益90
合并报表时我应如何转换成本法和权益法,又如何抵销呢?

补充答复如下:

  确定一下,你2008年所做的分录是在母公司账面做的,还是合并层面做的。

  按新准则来说,对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没有分利的情况下,按成本法是不应该做分录的。你的这笔分录应该是合并层面的分录,也就是在合并层面将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通过该笔合并层面的调整后就可以进行合并了。

  2009年,在子公司分利的情况下,你的这笔分录应该在母公司账面做,在合并层面,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合并层面的调整如下:

  借:投资收益 90
  贷:长期投资 90

  调整后,母公司账面的长期投资会与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所占份额一致。

  如果你2008年所做的分录是在母公司账面做的,我只能说你做错了,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冲回。

  另外,要说一下,某年的利润以后年度分,是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的,什么时候子公司宣告分利,什么时候记入当年度的投资收益,没有规定说哪年的利润必须当年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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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的说,是将成本法转成权益法进行核算。我觉得还是用个例子,你会比较清楚。

  假定1月1日,A公司新设成立了B公司,投资成本100万,投资比例100%。B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当年度盈利50万,分回A公司红利20万,年末未分配利润30万,净资产合计130万。

  在A公司自己的报表上,投资时,长期投资会是100万,由于是成本法核算,因此该余额保持不变。收到B公司分回的红利时,

  借:应收股利(银行存款) 20(20*100%)
  贷:投资收益 20

  合并时,根据权益法进行调整。

  按B公司当年度利润A公司应占有的份额调整长期投资

  借:长期投资 50(50*100%)
  贷: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