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经离开公司,公司还以该员工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是否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42:23
我曾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离开这家保险公司已经1年半了,但该公司还在公开保单上使用我的名字核保,是否侵权?

是侵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起诉也可以的。
以后一旦别人出了什么问题,打官司找到你,你很难说的,所以支持你申请行政仲裁。

您好:
1、公司冒用你的姓名从事业务活动,侵害了你的姓名权,你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但你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例如: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在你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以你的名义签署的文件等)。
2、你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