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08:36
在医院检查出子宫肌瘤,3月7日进行了手术,3月17日出院,3月24日由于肚子疼又进医院,经过11天的折腾仍无法检查出原因,只是简单的吃消炎药,后来到市医院复查,查出是由于x,现在仍在医院治疗,请问该如何让医院进行赔线没缝好,伤口无法愈合,导致发炎,又大量分泌物长出1.5*1的瘤,现在由于怕大出血,无法进行手术。如果要求医院赔偿,应该赔偿多少,如果私了医院该赔偿多少,如果达不成协议,该如何解决?请各位帮帮忙!万分感谢!

3月17日出院时拆线了吗?3月24日由于肚子疼又进医院查的是什么问题?市医院查出是由于什么?详细点才好答复。

医疗方应该赔偿第二次进院时的相关医疗费,当然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补偿事宜.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