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鹿为马”的故事看出了一个什么样的中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10:06
是的,古代由于个人权力膨胀导致胡作非为的大有人在。
不是,不能因为个别现象的存在而对整体制度产生质疑,难道因为英国的圈地运动很残酷就否认它对资本主义发展的伟大功绩么。
权力无法压倒真理,赵高不最终没有得到善终么?
中国是大国,如果不采用集权就无法管理。(西藏、新疆、内蒙古不都抢着独立了吗)
三权分立不符合中国人的国情,我很喜欢一句话“中国是不能没有皇帝的”,几千年的专制统治,我们早就习惯了,中国人也没有那么高的素质参与民主政体。
再说你认为三权分立很好么,美国金融危机,政府救援企业的资金大都给高管发了“天饷”,总统和政府都无可奈何,只能谴责而已,开始还嚷嚷着修宪制裁,结果大法官批评总统违宪,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其弊端显而易见。
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你恰恰搞反了。权力本来就应该是高于制度、法律等的。如果有一天权力无法压过法律和制度,那人类才真正完蛋了。
如前面一位老兄说的,宪法和法律也是人制定的,也是权力的一种。人类社会存在权力这种东西,就是为了以社会的力量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法律是干什么的?是把一些权力运用存在共性的地方加以总结归纳而成的,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时,人就不用每次都研究上半天了,直接套用法律就行了。法律存在一是为了简化决策流程,二是为了减少决策者的缺点对决策的影响,毕竟人都有自私等缺点,法律、制度等能减少一些它们的负面影响。
但是,法律和制度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们没有智能,不会自我完善,必须还得靠人来修订。宪法是面向全体民众的公开文件,也只规定了一些具体的事项,这就证明它不可能适用于全部情况。现在社会发展得这么快,社会又这么复杂,很多时候出现无法可依。怎么办?还得当权者自行决定。美国宪法模棱两可地说要保障公民的自由,等911一来,国民也自愿放弃一些自由了,情况所致嘛。法律不会写入什么情况下实行大清洗,不会给出两国发生撞机事件后该怎么做,不会说明推翻一个总统是用刺杀还是弹劾。与现实的复杂性相比,法律渺小得可怜,只能作为参照。
理论上说,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选举悖论已经证明了选举制度均不完美。你以为你那三权分立就完美了?不过是更强人的玩具罢了。玩转三界的教父级人物在美国也是大有人在的。如果真的完美到了可以完全杜绝权力滥用的地步,那人类就麻烦了,被自己创造的枷锁给束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