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保险公司要不要赔偿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1:40:27
请问工伤伤残是十级,除了劳动局要赔6个月的工资外,公司的商业保险应该如何赔偿,有没有赔偿标准??医疗费用之类的应该由劳动局赔还是,劳动局和商业保险公司都要赔??在不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公司和保险公司有那些赔偿?谢谢!

首先看公司给你上的什么险。
医疗险:根据你治病花的钱和保险条款进行赔偿。如果没上,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但是这部分费用,医保,单位,保险公司的总赔付不会超过你的总花费。(或者说不应该超过)
人身险:根据伤残等级和保额计算赔偿。这个与劳动局和公司的赔偿不冲突。

公司给你上了工伤保险,理论上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和你解除合同,就没有必要再进行赔偿。但是劳动法规定你受了工伤,公司不能大幅降低你的工资,同时除非你自愿,否则在意思那个期限内不得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不同的伤残等级数值不一样。)
保险公司按照和公司签订的团体保险合同赔偿就好了。

要赔,且按照保险责任中的残疾比例赔偿,但要看这家商业保险公司的的条款是怎么说的。只要你都购买了就要赔。请参看保险法!!

首先你明确三个概念:社保医疗、商业保险、工伤赔偿。

首先,出事故的人员所在单位会按照社会保险来理赔。
其次,单位给上了额外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或者自己上了这些保险),也要赔。但这里要分细些,意外伤害保险有身故、烧伤、伤残给付的和意外伤害医疗报销的。如果社保赔了医疗费,那么剩下的费用再拿到保险公司赔。但只要上了身故、烧伤、伤残的意外伤害保险,会按照保额给一笔钱,不与医疗费用冲突。

其实你知道一个原则就明白了,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所以保了多少就赔多少。但花费的医疗费用是有限的,就算社保报销了,保险公司也报销了,加一起也不能超过医疗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