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事故 懂法律的进 100分 求专业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08:48
我家修办公楼的时候 出了事!一个建筑工人踩空了 摔下来死了

这个工程 是我们家承包给一个包工头的 然后由包工头组织的施工

在承包合同中 写明了 如果出现意外由包工头承担责任.

但是出事了 包工头却叫我家承担责任 而且上诉了

我想请问 这种情况我家是不是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要 赔偿大概会赔多少钱
这楼是自己家的厂用来办公的 才盖到2层的 时候出的事 总共计划了4层 这样的 楼属于建筑工程还是普通民房呢?

你的问题不清楚,应该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你们家办公楼的性质是什么?如果有相应的规划证书,属于建筑工程,则你家应承担连带责任,包工头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你家赔偿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原因很简单,包工头不具备建筑资质。
第二种,如果只是一般的民房,则属于典型的承揽合同关系。那么你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赔偿额的问题,主要是看死者是农民还是城市人,你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上边规定的赔偿标准很详细,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补充一点,你和包工头的合同有效,但是该有效只是对你和包工头之间而言,对受害者是不适用的。
但是无论如何,包工头提出让你家来赔偿那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当然,是受害者家属则要区别以上情况分别对待了。
根据你补充的问题,属于建筑工程。你家应承担连带责任你。

1、合同有效情况下,施工的用人及其组织,都是由包工头负责的,并且承包合同中规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由包工头负赔偿责任。你方至多负担补偿责任,出于道义给一定的补偿。
2、对于施工资质,如果属于高层建筑,应该承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否则可能导致该承包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情况下,你方、包工头要承担连带责任。

包工头叫你赔是没有依据的。要不然钱他赚风险你担那有那么好的事啊。但你不管怎样都给那个摔死的工人家人一点钱,毕竟人家是帮你做事啊。

你们的应该属于承揽合同,你们家应该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