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8:26:25
对于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时应该有一定的时间规定或其他规定。
败诉拒收判决书或拖延时间。法院作为什么?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判决书),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签名。

法院送达判决书,一般是宣判是直接送达。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现在也用邮寄送达方式。
如果宣判时拒收,法院登记在册,视为送达。
如果没有宣判,公告送达也可以。

判决书只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就算败诉 不去领判决书,法院也会邮寄到他单位或者是家里。只要他家里人或者单位给他签收了,就算已经送达并开始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三、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内法院的办公经费状况确定“法院专递”费用的负担方式。办公经费确实无力负担的,可以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当事人负担,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具备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例外。

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留置送达。
一般是判决后马上送达。
拒收是不明智的,因为法院可以记录在案,视为送达;
而且会耽误你上诉权的行驶。

留置送达就可以了,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