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份起常州社保最低基数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06:39
我问的是2009年7月份起的常州社保最低基数是多少?

最低1369最高9393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全市各统筹地区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人均1369元;职工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6元,下限为1369元。
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可以参照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可享受优惠基数
当期缴费年度内,参加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分二档:第一档月缴费基数为2282元,第二档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按月缴费可享受优惠基数。
据悉,按照常劳社险〔2006〕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有四类对象可享受第二档缴费基数:1、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3、市区当期缴费年度内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市区持有按常政发[2006]56号文件明确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并在享受优惠期间内的人员(当期缴费年度内)。
关于工伤待遇计算计发金额增长一成以上
根据规定,2008年6月30日前按规定符合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从2008年7月1日起,其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调整后的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1.1191(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30%,其中: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5.6%,上年度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为3.3%,按上述公式计算,本次调整系数为1.1191。
(二)调整后的月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不低于1369元。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计发职工因工致残、因工死亡有关待遇标准的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