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出台过,有出生证不用通过计生办,在公安局直接上户口的有关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27:25

根据现行《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而不应附加其他条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规定了对违反该法的父母予以征收社会扶养费的处罚,但并未对其因违反该法而生育的子女规定可以予以不上户口、不予以入学的处罚规定。
  如果某些地方政府或公安部门规定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清证明是孩子落户登记的必要前提条件,实际是缺乏任何上位法规定,从法理上讲,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对此,部分省市曾出台相关文件予以明确,例如,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户”。

没有这个文件,但户籍条例中也没有非要计生办证明的规定。只要有出生证和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村证明就可以入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