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知道的人帮我解释下离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06:14
因为我受不了公司的工作强度,所以我向公司提出离职。但是他们要我等15天以后才能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然后我直接回来了,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他们公司旷工1天记一次大过。3次大过免职。我签的有劳动合同。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请知道的人帮我说的具体点。

只能协商了,如果按劳动法,你违反规定的.

按劳动合同规定,合同期内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提交书面申请,只有这样,离职才不会被扣款,否则是要赔偿公司违约金的.

如果你没有社保什么的,也不想要这个月的工资了,就不理用他们了.
如果公司有社保,且还想保留整月工资,那你只能回来,跟公司协商一下,说家里有急事,才赶紧回一趟的,找个站得住的理由,说办完事立刻回来工作了,只有这样,才能足月给发给你工资,旷工一天,才能有商量的余地.

不过我个人觉得离职也没什么,提前一个月而已,如果你有社保,以这种方式离职的话,社保转出将来会是个大麻烦

你权衡一下,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去上班啊,然后办理交接手续,在十五天后离岗,领取工资
不过要有书面的记录,你什么时候交的的辞职申请,公司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走,都要做好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