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高中在校学生(年龄均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4次持刀抢劫(未伤人)量刑应在什么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17:50
两名高中在校学生在校表现良好,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秀。却在2009年1月13日到2009年5月28日期间,利用节假日合伙持水果刀4次抢劫成功(均未伤人),抢劫现金累计1000元左右,手机两部(价值在1000元以内)。两人认罪态度好,家长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并交纳一定数额罚款;学校认为两名学生还可以帮助教育。

根据刑法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罚,鉴于以上种种,即使判刑了,因为不致危害社会,认罪态度良好,会先判处缓刑,缓刑期内没有故意犯罪,遵守有关规定,缓刑考验期结束就不再执行刑罚了

这行为已经相当的恶劣啦~
而且似乎都是抢劫既遂~~
虽然是法定的减轻刑罚情节~
但毕竟因为次数太多~~
判刑可能会很重的。

以抢劫罪论处

数额4次 金额少量 未满18周岁 -- 法院裁量权可以在3~7年有期徒刑中加以选择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情形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已满16周岁的人已经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至于我国的量刑原则,你说的情况适合我国的刑罚裁量情节,犯罪造成的后果,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还要看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考察犯罪情节。
其实量刑轻重当地的法院有很大的灵活空间。

4次抢劫,3——5年。

根据《刑法》规定,此刑事行为属抢劫的严重情节,属多次抢劫,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此案可打,犯罪嫌疑人家属又愿意给被害人民事赔偿。此案,如果努力的话有可能会判十年以下,不过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