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怎么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14:08
我单位是建筑单位,大多是大型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怎么定?就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还是有专门对建筑单位固定资产的规定?

你所的是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问题.以下是财务和税务处理的规定:
  财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税务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0]84号文件
  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因此,财务对使用年限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当然你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和你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
  对于财务和税务上规定的不一致.你只要按照财务会计核算就可以了.只不过是同税务规定不一致,你单位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就可以了.如果你的会计和税法水平比较高,你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税务规定,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