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是否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14:15
炒股操作
我在某证券营业部开户时有一工作人员声称他与许多政府人员关系密切,可以帮我进行股票买卖,且保证一定能盈利,于是我把股东交易卡和交易密码交给某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进行股票买卖交易,但实际上此人经常没有按照大市正常情况进行股票买卖,亏损后我向此人取回股东交易卡,但他不归还且人也逃跑。与营业部咨询时,营业部说:此人只是临时聘用的员工,且您与此人的委托买卖,只是他个人与您的交易,与本部无关。后公安部门介入,从营业部中取出我的股票交易卡,且营业部领导也承认此人是营业部的员工。但公安部门说:这案件应由法律部门负责。我手上已有此人在证券营业部员工表中找到此人照片的证据。

你好,我是光大证券的,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能带客户理财,这个证券公司很明显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法律获得赔偿。

广东胡律师:

有证明此人是证券营业部员工的证据就去法院起诉此人及此证券公司。

当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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