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前端合法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38:03
数字电视现在正在普及,我们酒店(70房间)为了管理方便,节约资金,申请了30个数字机顶盒做了个30套节目的小前端机房,现在广电局的人来说,我们这是私自挂接有线电视信号,非法建设小前端,请问下业内人士,广电局这种做法对不对?有没有依据?谢谢

没有讨论的必要。
使用机顶盒前的有合同。那就说明这是一种买卖行为。
你的买卖行为看合同就行了。合同有规定的,就有;没规定的,就没有。
合同的甲方不是广电局,也是公司。你觉得该怎么理解?
你们之间是一种服务行为。花钱买服务。

这个绝对是非法的,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就算广电这种做法不对,没有依据,到最后你依然要拆除的。我们国家对电视节目绝对要做到管制和监控的,只有广电可以做前端,不然谁都可以做前端,有人搞个卫星接收器,收些国外的成人频道再播发出去,或者弄些非法宗教内容播出去,谁来管?这个在任何国家都是要监控的,不是谁都可以做的。所以我说就算没有什么依据,机顶盒合同上没有注明不让你干,最后你还是得拆除,这个是绝对没有办法避免的。

怎么做的? 佩服,但不应该让广电的人发现啊,被举报的吧

广电是垄断行业,他们当然有依据,只是你们不是申请了30个机顶盒吗?只不过没有一屋配一个而已,这也没违法,也是交了收视费的啊。难道我非得一屋放一个?我放一起不行吗?

广电局的说法有法可依,这种事一旦让他们知道比较麻烦,最好疏通关系或者自行拆除。

查查相关法律吧,不行找律师问问。

广电局,乃至广电总局,很多规定我个人觉得都很不合理,很违背民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