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10:20
我们三人租了一套房子,由于这里是居民房,因此没有保安,隔壁每天都有老人家在家,所以这里很安全,于是我签订了为期一年(2009年02月-2010年02)的合同,并且不能退房,如退房则不退押金。但是搬进来后一个月也就是3月份,我的朋友在回家的楼下被抢,4月底,下午回家发现门被撬了,丢了东西,于是我们像房东商量,我们要搬家,房东讲等她租出去了,我们就可以搬。原本想我们现在没有什么贵重的物品,我们就将就着住,但是5月中旬,同样是下午这个时间,我们的房子在防盗门没有被撬的情况下,进入了我们的房间,把里面的门给撬了,(以上三次情况我们均报了案),于是我们合房东讲实在是不感在这里住下去,我们要搬走,她讲你们随便那天搬就可以。我们搬走后,像房东要押金,但她却说要么等她租出去了在退我们钱,或则收取我们部分押金,我们住的半个月的房租要算整月的,因此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可以打官司要求她退还我们房租和押金吗?该如何打官司呢?

我是做房地产经纪的,对你你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你
1.打官司是讲证据的,所以请你在打官司前看清楚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条款
2.在楼下被抢,那是意外,只能请求法律帮助
3.门被撬,那是房屋安全性不达标,你可以留下相关的证据
4.至于压金问题,请看合同上面有写没有,没有只能和房东协商
你也可以请求法律帮助
打官司,你们得不到什么好处的,最好不要打
你可以打消费者维权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