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的定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31:26
这几天有2个女人总是赖在我们家不走,也不吃不喝.其中一个年记差不多有六七十岁的,身体也不大好我真怕她在我家出什么事.报警我都报了4次了,可警察每次来也只是把他们劝走,等警察走了她们又来.这已经严重干扰了我的日常生活了.我都烦死了.现在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大家帮帮我出个注意.她们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可以定义为私闯民宅罪?我可以起诉她们吗?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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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不是精神方面有问题彩赖在别人家?如果有的话,送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