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抢劫、砸车从立案到实施抓捕犯人的法定期限是多少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34:56
6月2号,我弟弟开车(四轮农用机动车)到邻村运红砖。在去的途中,被邻村两青年(均已成年)拦截。弟弟知道他们会对打人,所以当时没停车,一直开到他们村的众人之处,才停车投生。在众目睽睽之下,两青年殴打我弟(轻伤)、抢走身上的手机(但主动把手机卡归还我弟)、并砸车(玻璃全部砸碎、车头严重变形,但车尚能开动)。事后我弟报警,并于当天立案。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三天了,派出所还没对罪犯实施抓捕。
请问:1.从立案到实施抓捕犯人的法定期限是多少天(也就是立案后,派出所必须几天内开始抓人)??
2.该案件能否定性为故意伤人罪+抢劫罪??是属于刑事案件?还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负带民事诉讼??急待相关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立案到抓捕犯人并没有期限的限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一定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你好,
问题一的答案,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上讲是14天。

但是通常实践中是37天。实践中的37天来源于刑诉法的三种例外规定

这三种例外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为37天。其他的为14天。

问题二,本案应当定抢劫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劫取他人财物,而故意伤害或者杀害别人的是抢劫罪的手段。不另案处理。应当按照抢劫罪处理。根据刑法,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致人轻伤,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行为人为了劫取手机,实施暴力,致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