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案例求教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43:37
甲给乙一张200万银票,乙又给了丙,丙于08年12月15日在河北邯郸工行新国际支行进行了贴现,(该银票新国际支行又转贴)。在09年元月15日工行接到出票行电告,说有人口头挂失。于是工行当天在丙帐户划走200万元整,(当时贴现款约为197万左右)并把最后背书为该工行及新国支行的银票退还给丙,丙扣乙200万后退还给乙。于是乙扣甲30万后,于元月18日发现该银票为恶意挂失,但未挂成。去找丙、新国际支行及工行理论至09年5月20日该银票到期兑付。
求教:甲,乙,丙,银行各分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两家贴现银行有责任,不通过法院是否有什么途径解决此事?
到期兑付后,乙强行扣甲5万费用是否合理?
请注意时间!看清过程后,帮助下,非常感谢。
哎,还是去法院看看吧。

请看清楚
1) 到期兑付-------------是不用给贴现费的,
2)未到期贴现-----是要给银行贴现费的,正常

银行按照正常手续进行贴现手续和收手续费,没有过错,你想干嘛???

3)到期兑付后,乙强行扣甲5万费用是否合理? ---------5w是什么费, 可以追讨,按合同办事,看是谁的过错,收取合理费用,
另看看问题所在:
1 )“工行当天在丙帐户划走200万元整,(当时贴现款约为197万左右)”

理论上丙应该扣甲 3w ,

2)“于元月18日发现该银票为恶意挂失,但未挂成”----甲是元凶,恶意挂失,承担兑付及责任,
银行只负责看本子票据办事划扣,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