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代理保险业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5:03:25
我公司是投资公司代理部分保险业务,主要针对担保公司的贷款保险,在我们收到保险公司给我们的佣金的时候还要付给担保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的业务员我们收入的一部分佣金,1、请问我们在收到保险公司佣金的时候是把给担保公司以及担保公司业务元的那部分佣金分开来,扣除后的部分做“其他业务收入”,给担保公司的做“其他应付款-业务协作费”,还是说把这些收到的钱全做“其他业务收入”;2、这部分钱我们是做“其他应付款-业务协作费”呢,还是记到“其他业务支出-业务协作费”,我们收到保险公司给我们的佣金的时候是没有发票但是有合同,还有我们给担保公司钱的时候他们也是没有税务票据的,但是我们会有合同来约束,请问这个到底帐务怎么处理呢?
我们的主营业是实业投资,这个保险的代理业务的收入是:其他业务收入么?

你们收到保险公司佣金时应开具发票。发票金额按合同约定中你们的收入来开。
如果合同将你们的收入与另行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收入明确分开,则你们的发票可按你们实际收入开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其他应付款
转付担保公司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否则,你们必须就全额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担保公司时,必须取得担保公司开具的发票: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因为你们公司主要是实业投资,所以报险代理业务的收入是你们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