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认购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23:07
我认为以下条款有问题:
1、若按揭银行不予审批或审批不足的金额,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7天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5、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定金并将该物业收回另行出售。若定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对此乙方并无异议。若甲方同意给予宽限期,甲方有权自乙方逾期之日起每天按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计收逾期违约金,宽限期届满甲方有权出售该物业,逾期违约金计至物业正式出售为止。a、在上述指定的日期未支付楼价款;b、在指定的日期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c、在上述指定的日期未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又未付款的。
若发生甲方的房屋出现一房多卖情况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定金的2倍。
8、乙方声明:甲方已告知乙方所认购的物业是罗素奇、陈永兴名下的现房,适用二手楼买卖程序交易,并向乙方公示双方将签署的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示范文本《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管理公约》等售楼文件;乙方已阅读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同意按照甲方拟定的上述文本签署;如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合同后,再以对上述买卖合同及附件、其他文件有异议为由拒绝签署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按违约责任的约定处理。
对于以上条款,如果中介无法在规定期内办理签署合同,算不算他们违约?《房地产买卖合同》等都没有作为该认购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我是否有权提出异议,不予签署?急盼各位律师、同仁解答。谢谢!
这个楼盘是政府的安置房,后来拍卖,私人盘了下来,现在委托中介在销售有上百套房子。是一手的房子但手续按二手的。

有点像霸王条款啊,如果是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好像专门给房东所弄的。
按揭银行不能贷款或贷款不足,这个东西写的还真有点弱智。能不能贷能贷多少至少在签订合同之前中介方都要弄清楚的。写在合同上感觉就是个陷阱。
至于后面第8条那个,怎么还有那么多的文件需要去审查。房产没有问题能够交易就行,作为客户方怎么还能所有的东西都自己负责考察并担负所有的风险呢!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接受与否,权利在你自己。
这种格式合同对买家相当不利。

问题很白痴

这个合同应该是不全的,还有丙防的一些责任与义务之类的,也就是中介方
私人盘下来的,看产权属于哪里吧,过户的程序啊,有些很麻烦的,你肯定有权提出异议,大不了不买了就是嘛,上百套房子,肯定不是一家中介有,找一家出名的,可靠的去谈安全些